在我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未满15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向继续缴费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趸缴至满15年养老保险费:
一、办理条件
(1)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
(2)在1998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并且按月继续缴费累计满1年及以上;
(3)在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即2011年7月1日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
二、所需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填写《申请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审核表》。
三、办理程序
(1)申请人携上述所需资料到继续缴费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2)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缴款单到地税部门办理缴费手续,完成缴款手续后将缴款单交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四、趸缴的好处
1. 一次性趸缴至满15年养老保险费,即可办理退休,领取职保养老金。
2.相比今年上半年,下半年的缴费基数下限从2906元下调至2489元,参保人每月的缴费额从581.2元降低至497.8元,与调整前相比,月缴费额降低83.4元,缴纳一年养老保险费可节省超1000元;
3.今年为我市连续十三年落实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调整后月人均养老金约为1987元,越早办理越早享受养老金上调等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