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地方税务局:
2017年,我局在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要求,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税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2017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依法履职情况
(一)严格落实组织收入原则依法组织税费收入。2017年,我局始终坚持税收法定原则,坚持依法治税、依法征税、从严治队,通过完善收入质量评价制度和健全税收风险监测机制,严肃组织收入纪律,坚决防止收过头税、突击收税、虚收空转、混库等违规行为。2017年,我局共组织各项税费收入60620万元,可比下降0.7%、减收450万元。其中:税收收入23120万元,可比下降30.7%、减收10106万元,完成年度收入预期的104.14%;社保费收入35411万元,同比增长39.9%、增收10100万元;其他收入(含教育费附加,残疾人保障基金,工会会费等收入)2089万元,同比下降17.5%、减收444万元。
(二)严格落实税费政策依法发挥税收职能。我局严格执行各项税费政策,强化政策落实责任,不折不扣落实结构性减税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确保税费应收尽收、税收优惠应享尽享,特别是国家六项减税新政,确保政策红利充分释放。2017年减免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 178.64万元;减免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10.6万元;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202.20万元;减免转制文化企业所得税37.48万元。落实个人销售或购买符合税收优惠条件家庭住房政策减免、支持其他各项事业减免税收累计5502.97万元,社会保障、鼓励再就业等各项改善民生政策减免191.09万元。
(三)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放管服”改革的工作要求和部署,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管理,在遵循法定程序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减少环节,优化流程。通过推行集中审批和监控税收风险、对税源实施分类管理以及推行综合业务“一窗式”办理、为纳税人提供“1+1﹥2”服务等多项举措深入推进“放管服”落到实处,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激发企业活力。
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严格执行总局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权的规定,及时清理税收规范性文件,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据统计,2017年度我局未制定税费规范性文件。
三、行政决策情况
我局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结合工作实际,将重大税收规划、重要税收改革举措等对公共利益、纳税人缴费人切身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纳入重大决策范围。广泛听取广大干部职工、纳税人、社会公众意见,提高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事项,不得提交讨论或者作出决策。建立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机制,全面分析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对决策予以调整或停止执行。按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聘请本县律师事务所1名律师担任我局的常年法律顾问,向市局申报我局1名已具备公职律师资格的人员为我局的公职律师,为我局在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了参谋助手作用。
四、行政执法情况
(一)行政执法行为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按照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和税收征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规范税务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税务行政执法行为,完善税收执法中的回避、告知、陈述申辩、听证、说明理由等程序制度,规范税收执法文书,在执法过程中推行说理式执法。
(二)认真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点工作。根据市局“三项制度”试点工作任务分配,我局在2017年7月开始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点工作,研究制定了《郁南县地方税务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点实施方案》,为试点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参照省局税收行政执法公示事项清单范本,及时梳理确定本级税务机关依法设立的需公示的具体公示事项,并根据上级要求,确定公示信息的数据标准,确立了以办税服务厅触摸屏、电子显示屏、该县政府公众网为主要载体公示有关的行政执法事项并进行动态管理,方便了纳税人和社会公众对我局税收执法的查阅和监督。
(三)规范税务行政裁量权的行使。我局严格贯彻落实全国统一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以及《广东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和《广东省税务系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本着合法、合理、公平、公正、程序正当、公开透明的基本要求,做好规范税务行政裁量权工作,有效控制和减少行政执法的随意性,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四)重视执法资格考试,严格执法资格管理。我局积极组织新晋公务员报名参加全国税务人员执法资格统一考试,报名考试的人员积极参加市局举办的备考学习班,新晋的公务员有9名参加了2017年的全国税务人员执法资格统一考试,通过率为100%。全面实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工作,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发放税务检查证,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五、权力制约监督情况
我局领导班子及成员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党组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凡属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和大额度资金使用都按照集体研究、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研究,坚持党务政务公开制度,通过统一工作平台、公告栏、电子邮件等形式,将党组会议决定事项、“三公”运行经费情况和重要工作事项等一一予以公开,主动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通过门户网站、公告栏等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制定保障措施,确保社会公众依法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法定时限内得到处理和答复;同时,畅通外部监督渠道,发挥7名特邀监察员的动态监督作用,主动向外界公开监督电话和网络监督邮箱,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矛盾纠纷化解情况
2017年,我局在税收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贯彻和落实税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规范执法、依法治税,各基层分局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和基层分局税收法制员制度,畅通税务税务法律救济渠道,密切关注影响本局税收工作综合性的、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从源头堵塞和预防行政应诉的发生,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
七、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情况
我局严格落实《广东省地方税务局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依法行政知识作为各类税务人员培训的必修课程,采用专题讨论、集中学习、辅导讲座等多种形式全面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学习教育,组织全体税务干部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十九大精神、习近平重要讲话精神、党章党规、国家各项税收法律法规,积极参加省局、县法制办等单位组织的各项学法考试,加强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努力提高全局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八、依法行政组织保障情况
我局自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以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能明确职责,科学合理谋划依法行政工作,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职责,征管股配备1名全日制法律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人员从事法规工作,落实基层分局税收法制员制度,有效保证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协调机制健全,规划部署到位,责任分工到位,督促检查到位。
2017年,我局在依法行政工作中努力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困难,距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和不足,需要在今后工作中不断加以改进和提高:一是法规宣传、培训等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干部队伍素质建设还有待提高;三是综合执法治税有待加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要求,严格按照《云浮市地方税务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方案(2017-2020年)》工作任务的要求,牢固树立“法治、创新、服务、共治”意识,明确工作任务、具体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主体,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广东省郁南县地方税务局
2018年2月1日
(联系人:石锦莲 电话:0766-7332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