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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县地方税务局关于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
打印本页发表时间: 2018-03-15 17:16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新兴县地方税务局 字号:

云浮市地方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指导意见》(税总发〔2015〕32号)、《云浮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云地税函〔2017〕128号)和《云浮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云浮市地方税务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方(2017-2020年)>的通知》(云地税发〔2017〕27号)工作要求,我局坚持依法治税理念,并结合实际,以绩效管理为推手,大力加强税收征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现将我局201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一)强化领导,依法行政工作保障有力

我局强化领导,组成以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依法行政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局征管股,具体负责依法行政活动日常工作,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各尽其职、齐抓共管的依法治税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坚持依法治税,依法全面履行税费工作职能

一是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原则。我局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原则,克服营改增等因素的影响,努力挖掘新的收入增长点,加强纳税评估管理和风险管理,不断夯实征管基础,强化收入质量考核,做到依法征收。2017年,我局组织各项税费收入29.13亿元, 同比增长26.2%,增收6.05亿元,其中税收收入20.56亿元,社会保险费收入79396万元,其他费金合计收入6297万元。

二是依法落实优惠政策,加强备案管理。一方面是通过QQ群、公众微信号、办税服务厅滚动屏等媒介,做好税收优惠宣传工作,积极做到宣传辅导到位,保证纳税人对相关政策了解透彻。2017年,我局落实税收优惠减免达235420.45万元,包括落实企业所得税减免共336户次12项234245.68万元;落实自然人房地产交易税收减免1477人次999.15万元;落实农村车船税减免17966户次64.68万元。其中,在落实国家六项减税政策方面,为符合条件的小微纳税人减免企业所得税125户201.03万元。另一方面进一步规范程序,做好税收优惠台账,加强税收优惠备案的后续管理。            

三是强化收入分析预测,深化税收调研。一方面,我局通过公告按月通报税收预期完成情况,并认真分析掌握影响税收收入变化的因素,及时发现组织收入中存在的问题和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科学预测收入。另一方面,做好税源调查,为了摸清我县的税收收入,我局深入开展地方税源调查,例如深入房地产企业了解楼市新政对企业的影响,深入金融企业了解放贷情况等,全面摸清税源状况。再者是积极组织力量撰写税收调研文章,为税收科学发展提供参考,2017年我局共完成税收调研文章6篇。

四是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方面,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我局态度明确,对上级部门决定取消的税务行政审批项目及时取消,决不留下死角和盲区,不存在对已经取消的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变相保留、恢复或者以其他形式继续变相实施的情况。截止目前,我局共保留4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另一方面,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事项目录化、编码化、动态化规范管理。再者,继续推行税费执法权责清单制度。对权责清单实施动态管理,按照省市局的工作部署向社会公开权责清单。

(三)落实税收制度要求,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一是加强税收制度建设。一方面结合税收征管工作实际,增强税收政策的可操作性,我局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杜绝新旧税收政策衔接不好、与上位法不一致等情况的发生。2017年1月,我局已完成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另一方面,对规范性文件加大合法性、合理性审查和合规性评估力度,从源头上防范制度性风险,同时加强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2017年,我局共制定2份规范性文件,均能自规范性文件发布之日起30日内及时报送市局备案,报备资料齐全,规范性文件以公告形式对内对外发布。

二是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完善机制,规范程序,建立依法、科学、民主的重大决策出台和责任追究制度。我局在重大决策、干部任免、人员调动、税收预期分解下达、财务预决算等重大事项上,坚持集体研究决定的原则,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及时提交党组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并将党组会议决定通过OA进行公告,接受监督。

三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我局制定了涉及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及局务会议等多项制度,进一步明确了重大人事任免、大额资金使用、重大项目安排等重大事项的议事原则、议事程序、议事范围与议事纪律,切实做到重大事项民主决策、集体把关与严格执行决策结果,并建立工作台账、记录会议内容,实行留痕管理。

四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我局已聘请广东创亮律师事务所的一位律师担任我局的常年法律顾问,建立以税务机关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并明确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这对制定我局税务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规范税务行政自由裁量权。我局通过加强业务培训、执法督察等途径提高税收执法人员素质,不断规范执法人员的税收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落实全国统一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以及我省国地税统一的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和裁量基准。

二是积极稳妥落实三项制度。我局积极落实税务总局和省市局部署,以打造阳光税务、规范税务、法治税务为目标,探索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试点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是组织做好执法资格考试,严格实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工作。2017年,我局参加执法资格考试的7名考生全员顺利通过考试,通过率达100%

四是落实基层税收法制员制度。我局从基层分局选任了8名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人员担任局内税收法制员,负责配合做好法制宣传、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核及提供法治建设意见建议等职责,通过发挥精英先行示范与传帮带的辐射效能,引导全员向先进对标看齐,从而提高提高队伍依法治税的综合能力。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度。坚持“公开为常规,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拓宽信息公开覆盖面,通过办税服务厅滚动屏、电视机,创建微信公众号“新兴地税”网站,电视广播和报纸等媒体进行信息公开,不断提高税收执法的透明度,保障税务行政相对人知情权等权利。

二是丰富公开渠道。我局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围绕“互联网+税务”工作思维,不断拓宽公开渠道覆盖面。一是通过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开,纳税人足不出户即可通过这一载体查询公开信息,还可了解到最新发布的税法和税收政策、办税人员关心的重点事项、涉及纳税人权益等内容。二是通过电子办税服务厅进行公开,各分局均配备了电视机、电子显示屏和触摸屏,用于公开地税机关的工作职责权限、税务工作人员的职责、服务行为标准和服务承诺、最新税费政策及相关涉税须知事项等。三是利用新媒体大力推送涉税资讯,通过税企QQ群、个人微信、邮箱等新媒体,广泛及时推送相关涉税资讯,并发挥在线工具的沟通优势,加强征纳互动与沟通,打造纳税人掌上税事通。

(六)强化权力制约,加强监督

一是加大执法督察、监察的力度,强化权力制约。利用执法监察、执法督察、公开举报电话、聘请特邀监察员,收集系统内外干部群众意见等方式,建立全方位监控网络,及时发现风险问题,有效开展风险监控,做到提醒在前、建章立制在前、约束在前,取得廉政风险监控的实效。

二是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我局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明确岗责体系,规范工作流程,分解岗位职责,认真考核评议、严格过错责任追究,对执法督察和巡察等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严格追究责任,按照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采取批评教育等方式开展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畅通行政相对人投诉渠道。我局搭建了多个沟通平台,包括领导接访日、局长信箱、税企QQ群、咨询窗口、网上在线互动、纳税服务咨询热线及投诉电话等,并通过网站、报纸及办税厅电子显示屏等对外公告各种沟通渠道,方便纳税人使用各种渠道表达诉求,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二是完善信访工作。我局认真贯彻实施《广东省信访条例》,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认真落实纳税人诉求首办责任制、局长负责制等制度,并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主办部门具体抓、各部门及单位协同抓的工作格局,同时,各部门还设立一名兼职信访员,形成信访工作汇报、反馈、跟踪、督办的网络,为有效收集苗头、化解矛盾提供了快速响应的管理网络,维护信访秩序。

(八)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是坚持学习制度不动摇。做到年初有计划,月月有落实,及时督导,适时教育,通过多形式、多途径的模式,加强学习法律法规、税收政策,促使内部人员自觉学习,自觉遵守,提高执法的自觉性和规范性,增强基层干部职工的法纪意识、岗位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理念,在执法过程中遏制推诿扯皮、滥用职权等现象发生,从主观上杜绝违法违纪苗头的滋生。今年我局举行两期干部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全体税务人员脱岗培训一个星期;以选拔和培训的方式从全体干部职工中培养出优秀的兼职教师团队,由这些教师对内部干部职工定期进行系统操作、税收政策、会计知识、廉政教育等方面的培训,以点带面,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二是与纳税服务并举,增进纳税人税法遵从意识。一方面,我局严格落实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制度,加强信用评价结果,维护公平公正的税收秩序。另一方面,加强对纳税人的培训辅导力度。例如在2017年举办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及关联申报企业培训班等,这些培训都能帮助纳税人了解最新的税收政策,避免因财务人员对政策的不了解或者理解偏差所造成的涉税风险,有助于征纳双方增进沟通与交流,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从而增进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

三是与税收宣传相结合,增强全民税收法治观念。丰富税收宣传形式,将税法宣传与日常管理服务结合起来,找准地税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综合运用地税网站、QQ、公众微信号、户外大显示屏等媒介,并开展税法进企业等活动,积极加强与纳税人的沟通,增强其税收法治观念。

(九)持续推动法治税务示范基地的辐射作用

2017年7月,我局被命名为省地税系统法治税务示范基地,成为云浮市地税系统首个被评为省地税系统法治税务示范基地的单位。我局牢固树立税收法治理念,以示范基地建设标准为导向,通过加强队伍建设,规范执法程序,优化纳税服务,强化监督制约等措施,着力创建“效能、规范、便民、阳光”的“法治地税”品牌,持续推动法治示范基地的辐射作用。

二、2018年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思路

在新的一年里,我局将继续建立和完善各项长效机制,通过教育培训与考核评议并举,从根本上全面提高全体执法人员的素质;认真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明确岗位责任、合理分解权力、规范和优化工作流程、不断排查风险点,以适应依法行政、依法治税的工作要求。

                                                                         广东省新兴县地方税务局

                                                                              2018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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