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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城区地方税务局关于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
打印本页发表时间: 2018-03-16 09:28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云城区地税局 字号:

云浮市地方税务局:

2017年,云城区地税局在市地税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地税函〔2017〕542号)、《云浮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云地税函〔2017〕128)的要求,树立依法行政理念,完善和落实相关税收制度和机制,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全局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不断提高。有关开展情况如下:

一、高度重视,保障依法行政工作有力开展

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深刻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清醒地认识到只有坚持依法治税,才能顺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切实贯彻落实有关要求,将依法行政工作和税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促进。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费工作职能

2017年,我局面对“营改增”导致地税税基收窄,收入基数逐年攀高等困难,坚持依法治税,建立新型税收收入管理体系,确保税收增长与经济发展相协调。健全收入预警监测机制,坚决防止收过头税、突击收税、虚收空转、混库等违规行为。2017年,我局共组织各项税费收入21.36亿元,可比增收3.2亿元,增长17.7%。

三、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

我局积极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地税实际,紧扣重点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与云城区机编办密切联系,继续做好已取消和下放事项的落实衔接;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事项目录化、编码化规范管理。推进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建立动态调整和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已公布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完善。

三、完善税收执法程序。

我局落实全国统一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以及我省国地税统一的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和裁量基准。落实税务总局和省局部署,积极开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税收执法公示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工作,上线应用税收执法公示平台,着力打造阳光税务、规范税务、法治税务。

四、落实法律顾问制度。

我局认真落实《广东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税务总局和省局相关制度,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推动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五、加强审计监督。

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内审工作的意见》,加强“六查六禁”、领导离任审计等内部审计事中监督。着力抓好外部审计的协调和整改督办。

六、推行基层法制员制度。

根据省局、市局工作安排,我局在基层全面推行法制员制度,选择部分具有法律或相关专业学历,或长期从事税收执法工作熟悉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人员兼任基层法制员,积极发挥基层法制员在案件办理、法律咨询、规范执法中的参谋作用,强化基层执法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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