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地方税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和《广东省依法行政考评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30号)的总体精神和工作部署,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云安区局坚持法治引领带动,结合云安地税工作实际,依法开展各项税收工作。现将一年来的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如下:
一、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取得实效
(一)落实行政审批事项改革,便利纳税人。云安地税经过行政审批清理事项清理后共有四个,根据区编办的安排对四项行政许可进行了编码,推进行政审批专窗办理,严格按照税收征管规范制定的流程和时限接受申请办理,并悉数进驻网上办事大厅,全程可在网上查询,提高审批透明度,接受申请人监督。
(二)积极推进“互联网+管理”,创新管理手段。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国家税务总局《“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税总发〔2015〕113号文件印发)工作要求,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推进办税便利化,构建电子税票应用体系,实现完税证明在线开具、互认互通及共享应用,打造电子税票新品牌,拓展税收服务新领域,促进纳税服务进一步便捷普惠。
(三)切实做好商事制度改革,提高登记效率。从2015年10月1日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以来,我局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会议精神,要求税务人员准确把握好政策规定、改革要求、内容步骤及相关操作流程等,提高工作效率。同时积极开展业务培训,不断加深对改革的理解和认识,有序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
(四)积极推进涉税信息共享,堵塞税收漏洞。依据《云浮市云安区涉税共享信息管理交换与共享管理办法》(云安区府办〔2016〕22号)规定,与各涉税部门商讨制定涉税信息种类,形成政府牵头,各部门协作,齐抓共管,堵塞税收风险漏洞,共同营造法治、公平、有序、和谐的税收环境。
(五)积极推行网上办税,让纳税人少走路。根据省国地税局联合关于推行无纸化办税的公告,开通数字证书的纳税人和实行实名制管理的非数字证书纳税人,在使用电子税务局无纸化办理9类92项涉税(费)业务,除有特殊规定外,可免于报送相关纸质资料。以此为契机,积极向纳税人推广电子办税服务,为纳税人减负,为办税减负。
(六)落实法律顾问制度,防范执法风险。云安区局与广东雄量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通过聘请该法律顾问,让其全面介入云安区地方税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策评估与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对重要规章制度等进行论证与合法性审查,接受我局委托参与行政诉讼,复议等事项。让法律顾问积极参与税收执法研究、咨询和论证,提供建设性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税务法律顾问在云安区局推进依法治税的作用。
(七)推行三项制度,加大执法透明度。云安区局于2017年下半年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试点工作,试点工作不仅提升行政执法公开透明,提升了执法公信力和纳税人满意度,营造了公平公正的税收法治环境,而且提高了广大税务干部的执法水平。
(八)贯彻国家税务总局自由裁量权行使精神。健全执法机制,保证同一地区对基本相同的税收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基本一致。云安区国税局政策法规股、地税局征管股举办了一期税务人员学习《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的培训班。为税务人员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规则及促进国地税执法协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阶段工作
经过云安区地方税务局全体人员努力下,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较大成效,但受人力资源限制,工作推行较为缓慢。我局法律本科毕业人员匮乏,法律专业的工作开展有难度。下一步我局将加强法律人员队伍建设,积极与人事沟通,吸收法律本科等专业人才为我局服务,加强现有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