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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哪些支出,可以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进行扣除?
打印本页发表时间: 2018-01-26 15:30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局纳税服务科 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

(一)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三)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四)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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